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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手机投注涉民生审判及家事审判改革新闻发布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30 9:33:27    阅读次数:
 

  365体育手机投注涉民生审判及家事审判改革新闻发布会

  2018年1月18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创新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民事案件,积极稳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感。

  一、涉民生的民事案件审判总体情况

  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及民生的一审、二审民事案件约147万余件,审结138万余件。收案数占民事案件总数的63%,占各类案件总数的38.8%。

  一是民生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折射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2013年至2017年这五年间,民生案件数量高速增长,翻了一番。案件数量上,民间借贷、家事、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这四类案件数量位居前四位,分别为46万件、42万件、23万件、13万件。案件增幅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这三类案件增长幅度尤为突出,2017年与2013年相比,案件增幅分别达到178%、125%、120%。民生案件数量的高位增长,充分说明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保障民生权益的作用越来越大。

  二是民生案件类型的多元化折射人民群众民生需求的日益多样、国家民生工程建设的日益丰富。以往的民生案件主要为婚姻家庭、劳务纠纷等,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民生案件类型日益多样,交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自我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改革试点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依法审结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起的我省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民生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外嫁女、入赘婿等特殊主体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环境侵权和医疗损害中的因果关系认定以及消费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等成为民生案件审理的难点。

  三是民生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诉讼费的缓减免折射社会主义司法人文关怀的日益彰显。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开通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缩短办案周期。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生案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简案快审,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作用。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7亿元。

  四是民生案件审理效果的群众满意度折射司法公信力的日益提升。近年来,全省法院在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大力强化诉讼调解,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始终保持着调解撤诉率稳步增长和“调多判少”的基本格局,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审结的一审、二审民生案件调解撤诉率均保持在60%以上。在强化调解工作的同时,全省法院着力优化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质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保障民生权益的认同度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五年来,全省法院民生案件结收案比达94%,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逐年减少。

  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效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事审判是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司法保障。2016年6月,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省高院本着自愿、有序原则,在全面了解、综合权衡全省法院家事案件审判基础设施、审判水平、改革意愿等因素基础上,确定芜湖中院、黄山中院、界首市法院、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等4家法院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合肥市高新区法院等15家法院为省级试点单位。2017年下半年,省高院再次在全省法院系统确立32家试点法院。在试点法院不懈努力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下,我省家事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安徽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值得各地借鉴。在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推进会上,我省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经验得到最高法院高度肯定。全国300余家法院、20余家学术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近2000余人次来皖参观考察。

  一是突出精准把握家事审判理念。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观念多元等因素影响,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审判领域也越来越广泛。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的家事案件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24类案由,其中,离婚案件占比达90%。伴随离婚案件数量的增长,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发,有的还引发了极端刑事案件。对此,在省高院有力指导下,家事改革试点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家事案件审判理念,既重审判更重服务,既重法律刚性更重司法柔性,既重财产分配更重婚姻家庭关系修复,既重身份关系确认更重情感弥合,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权益保障、情感治愈职能,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突出完善家事审判体制机制。省高院立足我省家事审判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家事纠纷案件审判操作规程》,搭建起家事纠纷案件审判特有程序的基本架构,各试点法院也相应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200余份,建立起人身保护令、感情冷静期、离婚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回访帮扶等家事特别程序以及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情感观察员、心理疏导员“四员”队伍。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5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

  三是突出凝聚社会力量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省高院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家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意见》,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各试点法院按照家事纠纷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的要求,与当地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等职能部门协调,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为主、各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四是突出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坚持“重点在试、关键在创”的方针,努力加强家事审判专业机构建设和审判人员专业化建设,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化模式。强化家事审判机构建设,滁州市琅琊区法院、界首市法院、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青阳县法院等7家试点法院建立了有专门机构和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或家事少年审判庭,其余试点法院普遍成立了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注重家事审判人员专业化选拔,试点法院在组建家事审判庭、专业合议庭和审判团队时,注重选拔具有良好家事审判业务素养、社会阅历丰富、擅长做群众工作、亲和力强的法官,尤其是已婚女性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鼓励由院、庭长亲自担任家事审判团队、专业合议庭负责人。试点法院还注重对干警心理知识的培训,注重从妇联、社区、关工委等机构选聘具有教育学、心理学背景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

  五是突出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遵循完善硬件设施、营造和谐温馨环境、服务专业化审判的原则,加大对家事审判硬件建设的投入,着力提升家事审判物质装备保障水平。加强家事审判功能区规范化建设,各试点法院已建成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的家事审判功能区,并因地制宜设立家事调解工作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疏导室、沙盘推演区、亲子活动区、家事文化长廊等符合家事审判专业要求的各类设施,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平和、清静的沟通交流环境和表达诉求平台,用法律搭起“亲和桥梁”。在保证法庭各项功能和要求的基础上,将原有审判法庭改造成圆桌式、会客厅式等不同风格布局的法庭,将当事人称谓标牌改为“妻子”“丈夫”“子女”“父母”等,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弥合当事人之间的心理隔阂。促进家事审判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家事文化引领,打造包含传统家训、孝德图片、红色家风等内容,以图文、故事等形式展现的家风家训文化长廊,发挥传统家风家规的教育功能。

  六是突出家事审判改革下一步规划。进一步加强家事审判改革的规范化建设,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家事诉讼特别程序制度;科学考核家事审判工作,省高院将指导试点法院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家事案件考评办法,体现家事审判特殊性,鼓励更多优秀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着力推进完善家事审判专门机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面推动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省高院将继续与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等部门沟通,尽快构建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分流功能、诉前调解的分类指导功能、大调解格局建构功能,推动家事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等方面有机衔接。

  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各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更务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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