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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被冻忙还款 强制腾房求和解
作者:朱玲玲 编辑:李德友   发布时间:2018/7/20 15:40:47    阅读次数: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9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案。

  2014年,某体育馆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李某租赁某体育馆房屋用于经营,并约定了租赁期及租金的缴纳方式。租赁期间,李某的经营被要求停业整改,但李某却没有进行相应整改。租赁期满后,某体育馆便不再与李某续约,要求其腾出房屋,但李某拖延迁出,以致成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李某迁出并返还房屋,李某偿还某体育馆租金、水电等费用。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期履行,某体育馆向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等10万余元并迁出返还房屋。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号,致使李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主动向法院缴纳执行款以解除冻结。但李某对租赁的房屋一直占有未迁出,并另行起诉某体育馆要求赔偿损失,案件经过一、二审后判决驳回李某诉请,现判决已生效。由于李某不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拒不返还房屋,花山法院向其送达并张贴公告,责令其限期腾空房屋,否则将强制腾房。7月19日,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租赁房屋处,再次就腾房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承诺8月1日前腾空并返还房屋,逾期不搬房屋内的物品由申请人自行处置。至此,该起租赁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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